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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世界独家】党员干部要敢于做“酒店刺客”的“终结者”

日期:2023-05-15 16:12:27 来源:云南网


【资料图】

作者:白帆

刚刚过去的“五一”出游高峰,游客未动,房价先涨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、恶意退单后再重新涨价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……广大网友直呼被“酒店刺客”劝退。“酒店刺客”不仅令消费者“荷包”受损,更大大影响了游客出游的心情。整治“酒店刺客”需多方发力,作为广大党员干部,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做到“不驰于空想、不骛于虚声”,立足现实,干好当今,接好时代发展的接力棒,拒绝“杀鸡取卵”,要做为后人做铺垫、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好事。

整治“酒店刺客”,法律和有关监管部门就应该适时“亮剑”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监管部门要尽好“保镖”职责,查处一批、打击一批、整改一批、曝光一批,应对“酒店刺客”要及时亮出监管“利剑”,严厉打击“酒店刺客”有关旅游乱象,维护旅游市场秩序,把“过客”变“常客”,留下更多“回头客”,有利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复苏。

整治“酒店刺客”,广大党员干部要着眼长远,做好引导。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短短6个字,内涵丰富,意在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做事切忌急功近利,任何事都不要想“一口气吃成个胖子”。莫让“酒店刺客”伤了消费者。要做好宣传,引导消费者加强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,了解自己的消费权益和维权渠道,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,及时做出回应。

整治“酒店刺客”,商家更应该秉承着诚信经营的理念,要明白“会赚钱的赚一辈子钱,不会赚钱的赚一时钱”的道理,要引以为戒,严格守法经营,加强价格自律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不得实施价格欺诈、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,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,应当及时调整更新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守护好“网红城市”的环境。

旅游发展不是一锤子买卖,让各种旅游服务与消费者追求的“诗和远方”良性互动,行业发展才会更长久。要构建清朗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,促进民宿品牌从“网红”走向“长红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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